界首市选派干部及到村任职选调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04 浏览次数:101
根据《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皖财购〔2025〕965号)规定,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采购。现针对选派干部及到村任职选调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拟邀请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界首市选派干部及到村任职选调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中共界首市委组织部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41万元
5.最高限价:300元/人
6.采购需求:主要为界首市141名选派干部和6名到村任职选调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保险保单内容需涵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疾病身故保险等险种。项目具体保险标准如下:
险种/服务 保险金额元/人
意外伤害身故 250000.00
意外伤害伤残 250000.00
意外伤害医疗 50000.00
意外住院津贴 100.00元/天
疾病身故 60000.00
疾病住院治疗 25000.00
(免赔额100元,剩余部分90%赔付)
7.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12月3日-2026年12月2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意外伤害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在界首市设有营业机构或服务网点,业务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专人负责保险投保、报保事宜;
2.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加保、减保或人员替换。加保或替换人员保险期间自投保之日起至本年度保障期满为止。如同时有多名被保险人减保和多名被保险人加入时,减保人员未发生过给付且其保险费或等级与新增加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或等级一致,新增加被保险人可替换该减保人员。
四、报价所需资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竞价时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委托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只接受阜阳辖区内财产保险主体公司报价,一家保险主体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提交保险方案,并由阜阳辖区管理公司出具本报价事宜的授权书;
6.报价单以及保险服务方案(密封)。
五、报名、竞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项目询价采取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结束前,携带竞价资料现场报名。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2日
报名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委西B一楼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界首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处
联系方式:0558-4886517
六、成交方式
1.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保单内容涵盖该有险种;
2.在满足保险标准保额下,单人保险费用最低,即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单人保险费用相同,则由采购单位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中共界首市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4日
